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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制

时间:2023-02-06 08:50:41
劳动合同制

劳动合同制

劳动合同制

【释义】:用工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者在劳动就业期间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用工制度。是对过去固定工制度的改革。中国国务院1986年7月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规定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

编辑本段性质

在任何社会,劳动者都必须与生产资料结合,才能够进行社会生产。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是通过工人向资本家出卖劳动力来实现的。工人和资本家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的双方表面上是平等的,但实际上,工人处于被资本家剥削、奴役的地位,不得不接受苛刻的雇佣条件。因此,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劳动合同所体现的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平等地占有公共的生产资料,所有劳动者都有利用公共的生产资料、公共的土地、公共的工厂进行劳动的同等权利。但是,任何具体的劳动关系的建立又都是有条件的,要受到劳动者本人的专长、志趣、生理因素,以及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和国家政策的制约。因此,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仍有必要采用劳动合同制,通过工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劳动合同体现为劳动者个人和劳动者集体之间的劳动关系,反映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国家,常常通过立法的形式对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做出规定。例如,《法国民法典》第17 ……此处隐藏726个字……的条件下,可以续订合同。

合同的解除

企业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是:工人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按照国务院1986年 7月12日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但在特定的情况下,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上述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工人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工人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是: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企业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人,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与本企业同工种、同岗位原固定工人保持同等水平。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待业期间,按照国务院1986年 7月12日发布的《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待遇。年老退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养老社会保险待遇。   在国营企业工人中实行劳动合同制,是中国劳动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它有利于克服固定工制所带来的能进不能出的弊端,实现企业和工人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选择,保持企业工人队伍的相对稳定和企业之间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增强企业活力,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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