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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时间:2023-02-06 08:51:38
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工作人员考勤制度1

1、提前10分钟上班,按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不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级请假,按时销假。请事假一天以内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科室长由分管主任批准,其他工作人员由科室长批准;请事假三天以内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其他同志由分管主任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一律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4、请假人员请假时要向准假人申明理由、时间,待批准后方可离岗。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准假领导申请续假,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5、对违犯考勤制度的人员,某地委办公室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月内发现迟到或早退现象一次的给予警告,两次的写检查,三次以上歇岗一个月;对旷工人员,旷工一天责令其在全体人员大会上做检查,两天以上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6、各科室建立考勤登记簿,考勤情况每月由秘书室汇总张榜通报。

  工作人员考勤制 ……此处隐藏2279个字……者,须有医院休假证明。

3、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如需要延期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或打招呼,按事假处理。

4、公假:要有区有关部门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三、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1、凡请假者都必须填写请假条,来不及填写的假后必须补填。

2、请假在一天以内的由教导处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长期休假报教委备案。

四、迟到、早退

超过上班时间20分钟以内到岗为迟到,超过20分钟除按迟到算并记假,迟到到校后必须向当日行政值勤人员报到,迟到3次算1天事假。

中途或未到下班时间不请假擅自离校为早退,早退按旷职处。

五、旷职

凡不请假或请假未准离校和请假逾期不归又不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职计算,对旷职除批评教育外,扣除当月奖金、年终奖金,年终不予评优、评职、晋级,并扣发旷职期间的工资。

六、签到

学校实行上岗签到制,全体教职工上岗必须签到,签到后再各自完成任务和工作,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到可提前说明理由,同意后方可以不签,但每月不得超过3次。

七、考勤扣款标准及扣款说明

1、迟到每次扣3元,不签到每次扣2元。

2、扣款标准:半天扣5元,1天扣10元,超过半天按1天计算,超过1天按1.5天计算。

3、每月请假3次累计不足一天不误课记假不扣款,超过3次,按1天以上累计计算。

4、病、事假超过3天除按每天扣款外,还按天(每月22个工作日)扣除“奖”字奖。

5、学期累计事假超过7天按日扣发工资(按超过的天数扣除)、

6、每学期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不参加学期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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