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工作制度(通用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资助工作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资助工作制度1为进一步落实市区关于学生资助工作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学前教育段资助工作,确保资助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学前教育段资助是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园高度重视幼儿的资助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方针,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实行三级管理负责制,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及组织管理
幼儿园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资助评审小组及班级初审小组,实行对资助对象的三级管理责任制的认定工作。
1、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制定资助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园的资助儿名单。
2、资助评审小组承担资助儿认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家长代表、幼儿园行政领导班子组成,资助评审小组负责评审由班级初审小组推荐上报的资助儿的情况,提出拟确认为“三儿”及“帮困助学”幼儿的名单。
3、各班成立以班为单位,班组长为组长,配班老师、保育老师及家和代表为成员的班级初审小组,班级初审小组负责本班资助儿的认定。
三、认定标准 ……此处隐藏4565个字……请表》经受助学生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分别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送交学校作为评审确定资助对象的依据。
(四)评审公示。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按资助名额,依据《资助申请表》所记载的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对象确定后,学校应在《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将资助对象名单分别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校及评审小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核实。
(五)汇总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对象汇总,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由区教育局同区财政局按核定的资助对象和标准核拨到我校。学校财务室按资助花名册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或学生家长。
五、资助管理
我校德育处负责全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并成立贫困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贫困生登记、核实及资助对象的公示、报送等工作。我校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制度,建立有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从制度层面保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
六、资助监督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将贫困生资助政策、资助工作程序、资助对象及资助方式、标准等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广大教师、学生的监督。在校长领导下,组织各方面的人员,对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有限的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学校年终督导考核内容将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并占一定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