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场农药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范本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总场农药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农药不得销售:
1、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的。
2、假劣农药。
3、无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号或假冒的`。
4、经营检验不合格或者过期而无使用效能农药的。
5、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或者撤消登记的农药。
6、存在其它违法行为的农药。
第二条按照自治区兵团要求,非剧毒、高毒经营单位不得经营剧毒、高毒农药。
第三条20xx年6月1日前已经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应当在20xx年8月1日起一年内达到《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并依法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从事农药经营人员20xx年上半年必须参加兵团组织的农药经营许可培训。
第四条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应当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第五条农药经营者应当建立采购台账,如实记录农药的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采购台账应当保存2年以上
第六条为方便农药经营者进行农药登记信息查询,石总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义务提供农药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第七条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
3月至4月通过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充分做好宣传动员。
2、征询意见阶段
5月至6月通过召开农资经营者座谈会,网上征询意见等方式广泛征询意见。
3、颁布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