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的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销售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销售的管理制度1一、目的
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列入计算提成的产品,不属于提成范围的产品公司另外制定奖励制度。
三、销售任务
销售经理按全年每月部门总销售额的绩效提成提取。
销售业务员的销售任务额为每月月初由销售管理人员公布,试用期业务员第一个月不设定销售任务,第二个月按正式员工的50%计算任务额。
四、绩效提成制度:
1、提成结算方式:分为两项,第一项以每月销售业绩达成考核当月结算,第二项以货款回款率提成结算;试用期合格并转正的销售业务员业绩达成率底于50%不给予考核绩效工资。
2、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3、提成计算办法:
销售提成=净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货款回款提成百分比
净销售额=当月发货金额—当月退货金额
4、销售绩效提成比率:
五、激励制度
为活跃业务 ……此处隐藏1764个字……及五张表,未携带负激励50元/次,少带按未带处理,负激励50元/次。
5、经销商提出问题回复
经销商将需要解决的问题反映给当地城市经理,如城市经理可以处理,则必须在6小时内给予处理;如城市经理不能处理,则在2小时内反馈给省经理,如省经理可以处理,则必须在6小时内给予处理;如省经理不能处理,则必须在2小时内反馈给销售中心经理,销售中心经理可以处理需在6小时内给予处理,如销售中心经理不能处理,则必须在2小时内反馈给销售部,销售部在6小时内给予处理意见,全部流程时间控制在24小时内。
—— 所有投诉到总部的问题必须通过销售中心反馈。杜绝出现经销商越级反馈的情况。
激励办法:
销售部在接到经销商反馈的问题后进行核实确认,如发现经销商反馈的问题已告知城市经理,但城市经理未予解决,或未向上级反馈,第一次出现对城市经理负激励200元,第二次出现城市经理回总部学习;如城市经理反馈至省经理处,省经理未及时处理或未及时向上级反馈,第一次出现对省经理负激励200元,第二次出现省经理回总部学习;如省经理反馈至中心经理处,中心经理未及时处理或未及时向上级反馈,第一次出现对中心经理负激励200元,第二次出现中心经理回总部学习
6、终端售卖
售卖时间为17:00—19:00
售卖地点:所负责市场有导购员的卖场,每三天换一家店;
销售部办公室、中心办公室不定期对所有人员售卖情况进行抽查; 激励办法:
未售卖,对销售中心经理负激励200元/次,行销经理、省经理、分公司经理负激励150元/次,城市经理负激励100元/次;
参加售卖人员次日参加经销商晨会时告知经销商售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