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 > 制度

请假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02-06 08:56:24
请假管理规章制度

请假管理规章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琴行学员请假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请假管理规章制度1

1.目 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

3.内容

3.1 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3.2 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3.3 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3.3.1事假

3.3.1.1 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3.3.1.2 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3.3.1.3 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

3.3.1.4 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3.3.1.5 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3.2病假

3.3.2.1 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 ……此处隐藏4123个字……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二)产假期间的工资计发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正常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六、丧假

(一)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丧假。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教职工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单位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发生的车船费自理。

(二)教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七、教职工出勤考核

(一)凡因公外出或请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视为旷工;对不假而走或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报批手续的视为旷工。从旷工之日起,按工作日停发本人基本工资,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6个工作日以上的,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对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聘用合同约定为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聘用合同约定为20个工作日),按规定程序予以辞退或解聘,且不发给辞退费或解聘补偿费。

(三)辞退的教职工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教育局、人事局审批;解聘教职工由用人单位办理解聘手续,并报送人事局备案。

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构成

1、实行公务员职级工资制人员的基本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的基本工资,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机关普通工人的基本工资,为本人岗位工资。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为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其中,中小学教师的基本工资包括提高10%工资标准。

《请假管理规章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